第 17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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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牢牢坐在床沿的林孟舟,被拖曳的力度,拽的脚尖一滑。

阴差阳错——红唇结结实实吻到了林初夏的伤口。

这次是真的!

这画面,倘若闯入一个人,会以为妹妹在按着姐姐的头,逼她亲吻、吮吸自己的伤口。

林孟舟肤色本就白,此刻樱唇沾血,本一张清风朗月、神女下凡的绝美脸庞,此刻却妖娆如刚吸了血的漂亮女吸血鬼。

“抱歉,姐姐。”林初夏面如蒸虾,慌忙就要起身,她捋上衣服下摆,恨不得遁床跳走。

却被林孟舟轻巧地往腰上一按,林初夏重新跌落上床,她的脚踝被纤长如葱的手指、却很有力的手腕拽起……生生拖回了床。

“夏夏这里好敏感。”手指按上肌肤的柔软,在停顿的间歇,打转。

女人红唇坠血,妖冶如花,指尖摩挲唇侧的血,舔了舔,似初代吸血鬼,品尝第一口的人间美味。

凤眸微眯,靠近林初夏的耳边轻喃:“不仅擅长捉妖,还有价值连城的古物,这么敏感的夏夏,真的是我的妹妹吗?”

林初夏:……

糟糕,林孟舟果真开始怀疑她了!

“哈!姐姐你在想什么?”林初夏干笑,她手忙脚乱将衣摆往下拽,遮住暴-露的春光,“我怎么不会是你的妹妹。”

为了证实自己,她蓦地下床,以破釜沉舟的姿态,半跪在地,双手捧过林孟舟床边的脚踝。

拼了!

林孟舟挑了挑眉。

“姐姐脚的足弓位置有一颗痣。”林初夏的语气带着孤注一掷的笃定:“我说的对不对,如果我不是你亲妹妹,我怎么会知道?”

林孟舟被她捧着脚,妹妹眼眸晶亮,看着她,无尽的诚实,偏偏她的脸庞离自己的脚那么近。

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的真丝拖鞋渗过去,烫得林孟舟指尖微蜷。

“我这里有痣?”林孟舟似乎不知的模样,她试着轻轻挣了挣脚踝,林初夏的手指却收得更紧。

温热的呼吸拂过脚背,林孟舟这才惊觉两人的距离有多近,妹妹的睫毛几乎要扫到她的脚踝,鼻尖离脚踝的皮肤不过寸许,那双无辜的眼睛写满了“诚实”。

她想起从前在外天不怕地不怕的妹妹,却怕打雷。

那时的林初夏总会在雷声响起时,爬到她的床上,而她因为洁癖拒绝了同寝,最后勉为其难让林初夏睡在床的另一头。

难道是那样的睡姿安排,让她发现了自己脚底的痣,连自己都不知道。

林孟舟暗中思忖,真的是她多想了么。

夏夏依旧是夏夏。

林初夏几乎要把手指按在那颗浅褐色的小痣上,就在足弓弧度最柔和的地方,像枚被岁月打磨过的朱砂印记。

为了圆这个谎,她昨晚翻遍原身记忆里的蛛丝马迹,此刻连指尖都在微微发抖,生怕下一秒就被戳穿。

林孟舟的脚生得极好看,脚踝纤细雪白,足趾圆润秀气,连趾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,透着淡淡的粉。

这种粉色,配上脚踝、脚背的玉白色,如玉坠霞,煞是好看。

即便和她整个人的冷冽淡雅气质,完全不同,却又异常地迷人。

林初夏捧着这只脚,只觉得像捧着块暖玉,细腻的触感从掌心蔓延。

“姐,你看。”她刻意放缓动作,指尖沿着足弓轻轻划到那颗痣的位置,却在即将触碰到时停住,指腹悬空点了点,“就在这里,小时候我怕打雷钻你被窝,无意中看到的痣。”

少女温热的吐息,极轻地,扫过脚背的皮肤。

林孟舟的身体猛然一震,脚下意识地向后缩。这个突兀的动作,却直接带得半蹲在她身前的林初夏一个踉跄,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向前扑去。

二人之间的距离,瞬间被压缩为零。

属于林初夏的,那股混着消毒酒精的冷冽沉木香,劈头盖脸地袭来。

林初夏的脸颊,无死角,贴到了林孟舟的脚背。

林孟舟的手倏然抬起,死死抬起林初夏的肩膀,将她远离几寸。对方抬脸,近在咫尺的,是那张年轻、无辜而又清纯的脸庞。

林初夏强作镇定,恨不得钻进地缝里。

转念狠狠安慰自己,她赌对了,这颗痣藏在隐秘的足弓处,若非同床共枕过,绝不可能知道得如此清楚。

“姐姐信了?”她故意眨了眨眼,掩饰眼睫的轻颤,手指却还残留着那片细腻皮肤的触感,她的指尖微僵。

林孟舟看着她如盛碎星的眼底,忽然轻笑一声,纤长的指尖沿着她的肩膀滑上下颌,轻轻捏了捏林初夏的下巴,迫使妹妹的脸小狗似的抬高,迎向自己:“好,姐姐信你,夏夏可以放开姐姐……的脚了吗?”

见林初夏没动。

“放手。”

微僵的林初夏顺从地松开了手。

林孟舟也随即松开了对她的钳制,站起身。

垂眸,用指尖抚平了旗袍裙摆上因刚才的动作而产生的细微褶皱,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泰山面前不改面色的孟舟总。

她淡然自若转身,从林初夏身侧优雅走过,步姿优美。

就在二人擦肩而过的一瞬间,林初夏闻到了那股熟悉的墨兰香。

也看到了——

女人白皙的耳根处,那一抹尚未完全褪去的薄粉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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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捂脸偷看][捂脸偷看][捂脸偷看]

白依和姐姐,大家更喜欢谁呢?[害羞]

第14章

房间里很安静。

林初夏背靠在床头,指腹无意识地,反复摩挲着自己的嘴唇,那里似乎还残留着某种细腻、温热……墨兰冷幽香的肌肤,玉白的脚背。

九个亿的债务,换个正常人,都会沉甸甸压在心口。

她闭上眼,脑海中浮现的,却是另一张脸。

一张优雅、矜贵,成熟……却一不小心和她亲近的脸。

连带腰部的伤口,都泛着灼热,残存着红唇的触感。

连白真……都未曾有过。

袅袅的青烟,模糊了神女清雅的眉目。

林初夏退后两步,双膝弯曲,伏拜叩首,整个动作流畅而虔诚,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。

当她的额头,如同过往无数个日夜一样,轻轻抵上神女像冰凉的玉足时,身体却没来由地一僵。

恍惚间,触感发生了变化。

冰凉的玉石似乎变得温热,带着肌肤的细腻与弹性,那股清冽的墨兰香,再一次,无孔不入地侵袭了她的感官。

林初夏的瞳孔骤然收缩,猛地直起身,死死盯着眼前的神女像。

太像了。

林孟舟那张脸,与她日夜供奉的神祇,竟有七八分相似。

从此不敢见观音,而她——竟从此不敢见神女?

林孟舟神龛里,和她供奉的是同一尊神么?

在这个距大夏王朝已有千年之遥的现代都市,在一个所有人的神女信仰早已式微的时代……

林初夏的指尖,纠在一起,百思不得其解。

……

她盘腿坐回床上,拿起笔,开始一条条清点自己的债务。

林孟舟,六个亿。

白依,三个亿。

笔尖在纸上划出重重的一道痕,总计九亿的数字,如黑色的漩涡。

她有些苦恼将纸揉成一团,丢进垃圾桶。

“吱吱。”

房间里,响起一声微不可查的系统提示音,林初夏皱了皱眉,耷拉着脑袋,连跟系统拌嘴的力气都没有。

就在这时,一阵“咕叽咕叽”的声响,从她随身的空间里传了出来。

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跃跃欲试。

下一秒,一只圆滚滚、通体明黄、长着一对长耳朵和一条短尾巴的小黄兔子,骨碌碌地从“袖中乾坤”里滚了出来,正好摔在林初夏的脚边。

是吐宝兔。

林初夏睁大了瞳眸。

“哟,小黄耗子。”一道欠揍的声音响起,是系统吱套这只孔雀鸟。

巴掌大小的吐宝兔立刻气鼓鼓地张开三瓣嘴,朝着空中那道虚拟的绿色光影猛地一扑。

“嘿,让你咬不到。”吱套得意洋洋地扑棱着翅膀飞走。

林初夏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,伸出一根手指,按住了吐宝兔毛茸茸的脑袋,抱在怀里。

抬头对系统说:“吱吱,你别闹它,它可是我的财神爷。”

吱套:“啧,一次吐三两碎银的穷财神爷。”

气的小兔子鼓起三瓣嘴,狂往空中的小鸟吐口水。

“别,我这床单……”林初夏忙小东西拎起来,放在手心。

兔子的皮毛柔软顺滑,手感极好,指腹摩挲着它圆滚滚的脸颊,林初夏不抱希望地说:“能吐点值钱的东西么?”